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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綱領的宗旨是維持司法制度的獨立及其至高的專業水平,以維護法治,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及取得中港和國際人士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任。
在這綱領下,不同級別的法院和審裁處聆訊及審裁刑事案件和民事糾紛。這些法院及審裁處的運作目標計有:
- 確保案件獲得公正和迅速的處理;
- 提高專業水平;
- 確保司法機構和各級法院與時並進;以及
- 發展香港法庭雙語制度。
綱領(2):為法庭的運作提供支援服務
這個綱領的宗旨是提供有效率和有成效的服務,以支援法庭的運作。
在這綱領下,司法機構提供各項行政服務,支援各級法院及審裁處的聆訊工作及執行法庭的命令。這方面的工作計有::
- 為法院程序提供有效率的記錄服務及製備紀錄謄本;
- 確保中文和英文在各級法院同樣通用;
- 提供有效率的執達服務以執行法庭命令;
- 為法官、司法人員和法律執業者提供全面的法律參考書籍和研究資料;以及
- 採用資訊科技及其他現代管理工具,以提高法庭支援服務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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