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就建築與仲裁案件審訊表中的建築案件而進行的試驗計劃將由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進行。該試驗計劃旨在鼓勵建築與仲裁案件審訊表中的建築案件的與訟雙方,考慮以調解方式解決爭議,以減輕費用的負擔。實務指示6.3第廿四段指出為評估試驗計劃的成效,有關各方或其法律代表須向建築與仲裁案件審訊表的負責書記匯報。
有見及此, 該調解調查問卷(網上表格)現已提供。可供網上填寫及呈遞。
或下載該問卷表格,填妥後傳真或郵寄到下列審訊表的負責書記:抬頭請註明:建築與仲裁案件審訊表書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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