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閱服務簡介  


法官和司法人員可以借閱書籍一個月,並可按需要不斷續借,其他員工則可借閱書籍一個星期。

持有效圖書證的法律專業人士可向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圖書館借閱書籍一晚,即可於下午四時後在上述兩間圖書館借出書籍,並於下一個工作天早上九時四十五分前歸還(星期六、日及公假期除外)。如果有需要在下午四時前借書供庭上使用,須於即日圖書館閉館前歸還。從終審法院圖書館外借的書籍,只供終審法院庭上使用,並須於即日於終審法院圖書館閉館前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