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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圖書館資格

圖書館的主要服務對象爲司法機構的成員。

香港大律師公會會員、香港律師會會員和見習律師可透過所屬組織登記而免費使用圖書館。

海外或公司律師申請讀者證,每張需付年費530元,法律學生讀者證則每張年費110元。其他人士如有充分理由需要使用圖書館的設施,亦可以申請讀者證,每張年費220元。所有讀者證的申請均集中在高等法院圖書館辦理。公眾人仕持有效讀者證者,平日只可使用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圖書館。除非要處理在終審法院聆訊中的案件,有關人士方可使用終審法院圖書館及參考該館内的藏書。

申請使用圖書館指引

下載司法機構圖書館讀者證申請表
(適用於申請人爲外國/公司律師、或現正攻讀法律課程的學生)

下載司法機構圖書館讀者證申請表
(適用於香港執業大律師/見習大律師/律師/見習律師/政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