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司法人员可以借阅书籍一个月,并可按需要不断续借,其它员工则可借阅书籍一个星期。
持有效读者证的法律专业人士可向高等法院和区域法院图书馆借阅书籍一晚,即可于下午四时后在上述两间图书馆借出书籍,并于第二天早上九时四十五分前归还(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如果有需要在下午四时前借书供庭上使用,须于即日图书馆关馆前归还。从终审法院图书馆外借的书籍,只供终审法院庭上使用,并须于即日于终审法院图书馆闭馆前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