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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符合出任陪审员的资格,人事登记处处长会把你的名字纳入陪审员名单内,并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发出通知,通知你将会把你列入陪审员名单内。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每两年编制一份陪审员临时名单,该名单于十月或以前拟定,然后在翌年二月或以前确认。司法常务官亦可随时增补该份名单。临时名单或增补名单一经备妥,司法常务官会在宪报及报章刊登公告,说明该名单已可供查阅。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每星期以随机抽选的方式,从陪审员名单内抽出若干数目的陪审员。若你被抽中,法庭会以挂号邮递把传票寄给你。一般会向你发出最少
21 天通知,并请你在指定日期前往高等法院或死因裁判法庭。
曾接受传召而出席的陪审员,一般在两年内不会再被传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