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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服务及设施
司法常务官根据香港法例第10A章《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第2A条规则指明的表格的索引

说明

表格编号的英文字母的意思如下:

C
知会备忘(Caveat)和传唤书(Citation)的表格
F
死者以外地为居籍(Domiciled in Foreign Country)遗产事宜的表格
L
没有遗嘱申请(无遗嘱:遗产管理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的表格
M
杂项事宜(Miscellaneous Matters)的表格
N
根据《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而制订的新表格(New Forms)
S
特别情况(Special Circumstances)申请的表格
W
立有遗嘱(Will)申请的表格
Suffix “a”
死者于政府取消遗产税后(after Abolition of Estate Duty)去世,应使用此等表格
Suffix “b”
死者于政府取消遗产税前(before Abolition of Estate Duty)去世,应使用此等表格

 

遗 产 承 办 处 表 格  
  • 知会备忘和传唤书
  • 死者以外地为居籍
  • 申请遗产管理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无遗嘱)
  • 杂项
  • 因取消遗产税而制订的新表格
  • 申请特别的授予书
  • 有遗嘱的申请(立有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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