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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审 裁 处 表 格  查询
pdf 表格
送达文件的誓章 / 确认书(表格 30)
证人传票申请书(表格 3)
排期聆讯申请书(表格 31)
非正审程序申请书(表格 1)
根据《已拆卸建筑物(原址重新发展)条例》提出的上诉通知书(依据第4(1)条)(表格 16)
根据《已拆卸建筑物(原址重新发展)条例》提出的上诉通知书(依据第6(3)条) (表格 17)
根据《已拆卸建筑物(原址重新发展)条例》提出的上诉通知书(依据第7(2)条) (表格 18)
根据《房屋条例》提出的上诉通知书(表格 20)
根据《差饷条例》提出的上诉通知书(表格 19)
根据《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提出的上诉通知书依据第26(1)条 (表格 36)
根据《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申请作出补偿裁定的申请通知书 (表格 34)
要求根据《收回土地条例》裁定所收回土地的补偿的申请通知书 (表格 5)
要求根据《香港机场(障碍管制)条例》裁定补偿的申请通知书 (表格 13)
要求根据《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裁定补偿的申请通知书 (表格 8)
根据《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向土地审裁处申请作出售卖令的申请通知书 (表格 32)
要求根据《收回土地条例》就进入土地事裁定补偿的申请通知书 (表格 6)
要求根据《建筑物条例》裁定补偿的申请通知书(表格 15)
要求根据《供电系统(法定地役权)条例》裁定补偿的申请通知书(表格 14)
要求根据《前滨及海床(填海)条例》裁定补偿的申请通知书(表格 12)
要求根据《铁路条例》(第 519 章)裁定补偿的申请通知书(表格 8A)
要求根据《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裁定补偿的申请通知书(表格 10)
要求复核行政长官拒绝根据〈地下铁路(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条例〉 收回相连或毗邻土地的决定的申请通知书(表格 9)
要求复核行政长官拒绝根据〈铁路条例〉(第 519 章) 收回相连或毗邻土地的决定的申请通知书(表格 9A)
要求复核行政长官拒绝根据《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 收回相连或毗邻土地的决定的申请通知书(表格 11)
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提出的申请通知书 - 依据第4条(表格 27)
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提出的申请通知书 - 依据附表10(表格 29)
根据《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提出的申请通知书(表格 22)及实际管有或居住者通知书(与表格22一并使用)
根据《2004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提出申请的通知书(表格 22A) 及实际管有或居住者通知书(与表格22A一并使用)
根据《2004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提出申请的通知书(表格 22B) 及实际管有或居住者通知书(与表格22B一并使用)
中止通知书
根据《房屋条例》提出上诉的反对通知书(表格 21)
反对根据《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申请作出售卖令的反对通知书 (表格 33)
反对根据《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申请作出补偿裁定的反对通知书(表格 35)
根据《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 或根据《条例》提出申请 / 上诉的反对通知书(表格 7)
传召证人出庭〔及交出文件〕的传票(表格 4)
(非法定表格的)参考样本  
在无答辩情况下申请得直令(根据土地审裁处规则第15条)
授权书
批准发出收楼令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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